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BSH2025SBCG03001
1.3采购人: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采购超短波电疗机1台、电脑中频治疗仪1台、心电图机3台、多参数监护仪1台、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台、不锈钢器械柜4个、输液床4张。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01 | 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医疗点配属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5 | 台/件 | <10 | 万元 | 7日内 | 陕西西安& 甘肃庆阳/一线医疗点 |
备注 | 01:1、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中标人分别与西安未央宝石花兴隆园医院和庆阳宝石花长庆医院签署买卖合同。 3、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超短波电疗机1台,最高限价2.05万/台;电脑中频治疗仪1台,最高限价0.44万/台;心电图机3台,最高限价0.49万/台;多参数监护仪1台,0.65万/台;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台,最高限价1.84万/台;不锈钢器械柜4个,最高限价0.375万/个;输液床4张,最高限价0.3万/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响应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证明。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不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标明。
③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压力容器);响应产品属于计量器具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计量器具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有效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④响应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则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响应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响应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响应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与资质预审流程
潜在供应商须按以下步骤完成资质预审方可参与谈判:
(1)提交预审材料:
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3月27日(每日8:30-17:30)。
方式:将《资质预审表》(模板见官网公告附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q8602279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BSH2025SBCG03001项目预审+公司名称”。
需提交材料包括:
u 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如适用);
u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适用);
u 辐射安全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专项资质(如适用);
u 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提交前7日内查询结果)。
(2)电话报名登记:
邮件发送后,须立即致电高鸿鸿(029-86022799/18192116410)确认材料接收,并登记报名信息。
(3)预审结果通知:
采购人将在收到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结果。
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7日17:30前提交的预审材料方可保证审核时效,逾期提交可能导致无法参与。
注意事项:
未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不得获取采购文件及参与后续谈判;
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者,直接列入黑名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经资质预审合格(详见3.4条款)的供应商,需在发售期内联系工作人员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4采购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包次。
4.5免责声明:公告发布期内,因潜在供应商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未领取商谈文件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此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谈判响应单位的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证件参加谈判会议。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
谈判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20号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东院学术报告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官网(https://cqyy.gfhealthcare.com/)
8.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8.1服务监管投诉
投诉部门: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长庆油田职工医院)投诉办公室
投诉电话:029-86020732
8.2医疗设备统一采购说明
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与西安未央宝石花兴隆园医院、庆阳宝石花长庆医院共同隶属于宝石花长庆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所属医疗设备采购业务统一由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设备科负责实施。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20号
联 系 人:高鸿鸿
联系电话:029-86022799/18192116410
邮 箱:cq86022799@163.com
2025年03月24日